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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大天晴安罗替尼临床试验招募,评价盐酸安罗替尼胶囊联合注射用盐酸表柔比星对比安慰剂联合注射用盐酸表柔比星一线治疗晚期软组织肉瘤有效性和安全性的III期临床试验

  正大天晴安罗替尼临床试验招募,评价盐酸安罗替尼胶囊联合注射用盐酸表柔比星对比安慰剂联合注射用盐酸表柔比星一线治疗晚期软组织肉瘤有效性和安全性的III期临床试验

  安罗替尼临床试验(晚期软组织肉瘤)

  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

  评价安罗替尼联合表柔比星对比安慰剂联合表柔比星一线治疗晚期软组织肉瘤的有效性。

  次要目的

  评价安罗替尼联合表柔比星对比安慰剂联合表柔比星一线治疗晚期软组织肉瘤的安全性。

  试验设计

  试验分类:安全性和有效性

  试验分期:III期

  设计类型:平行分组

  随机化:随机化

  盲法:双盲

  试验范围:国内试验

  受试者信息

  年龄:18岁(最小年龄)至 75岁(最大年龄)

  性别:男+女

  健康受试者:无

  出入排标准

  入选标准

  1、年龄18~75岁。

  2、ECOG体力状态评分0~1。

  3、预计生存期≥3个月。

  4、经病理组织学确诊且不可切除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软组织肉瘤(分类根据第五版WHO软组织与骨肿瘤;不包括尤文肉瘤、非多形性横纹肌肉瘤、腺泡状软组织肉瘤、透明细胞肉瘤)患者;

    注:四肢/躯干软组织肉瘤“不可切除”定义:一般指通过外科手术无法获得安全外科边界的肿瘤,或者肿瘤切除后会造成患者出现重大功能障碍,甚至严重时危及生命。

    常见于以下4种情况:

      ○肿瘤巨大或累及重要脏器;

      ○肿瘤位于重要血管神经部位;

      ○肿瘤多发转移,难以通过外科手术来控制;

      ○合并严重内科疾病可造成致命外科手术风险。

  5、既往未接受过针对晚期软组织肉瘤的系统化疗及靶向药物治疗;新辅助或辅助治疗的患者治疗结束后>6个月出现疾病进展。

  6、至少有一个符合RECIST 1.1标准的可测量病灶。

  7、主要器官功能正常,血常规、生化、凝血酶原时间、心超检查符合要求,且2周内无支持治疗:

    (1)血常规:白细胞计数≥3.5×109/L,中性粒细胞计数≥1.5×109/L,血小板计数≥80×109/L,血红蛋白≥90 g/L;

    (2)生化:白蛋白≥35 g/L,ALT和AST≤3×ULN(若有肝转移,需≤5×ULN),总胆红素≤1.5×ULN;肌酐≤1.5×ULN或肌酐清除率≥50 mL/min(应用标准的Cockcroft-Gault公式);

    (3)凝血酶原时间≤1.5×ULN;

    (4)心超检查:左室射血分数(LVEF)≥正常值低限(50%)。

  8、育龄女性应同意在研究期间和研究结束后6个月内必须采用避孕措施(如宫内节育器,避孕药或避孕套);在研究入组前的7天内血清HCG检查为阴性,且必须为非哺乳期患者;男性应同意在研究期间和研究期结束后6个月内必须采用避孕措施。

  9、患者自愿加入本研究,签署知情同意书,依从性好。

  排除标准

  1、既往使用过盐酸安罗替尼胶囊及其他抗血管生成药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药物:培唑帕尼、阿帕替尼、舒尼替尼等)者。

  2、既往接受过蒽环类或蒽醌类药物治疗累积量超过等效表柔比星360 mg/m2者(换算公式参考附件六)。

  3、经影像学诊断,存在中枢神经系统转移。

  4、5年内患有其它恶性肿瘤(已治愈的皮肤基底细胞癌、前列腺原位癌和宫颈原位癌等除外)。

  5、具有影响口服或药物吸收的多种因素(比如无法吞咽、慢性腹泻和肠梗阻等)者。

  6、存在气胸情况,经局部处理未见好转者。

  7、存在间质性肺病、肺功能严重受损、严重肺纤维化、放射性肺炎、药物诱导的肺病史,以及筛选期胸部CT检查结果提示存在活动性肺部炎症的证据。

  8、存在不能控制的需要反复引流的胸腔积液、腹腔积液,以及中等量及以上的心包积液的患者。

  9、既往有器官移植病史或准备接受器官移植的患者。

  10、在首次给药前4周内,出现任何出血或流血事件≥NCI CTCAE v5.0 2级的患者;首次给药前6个月内发生过脑血管意外、深静脉血栓及肺栓塞者。

  11、存在未愈合伤口、骨折、胃及十二指肠活动性溃疡、持续大便潜血阳性、溃疡性结肠炎等,或研究者判定的可能引起消化道出血、穿孔的其他状况。

  12、首次给药前4周内接受了重大外科治疗或明显创伤性损伤。

  13、具有精神类药物滥用史且无法戒除或有精神障碍者。

  14、存在任何重度和/或未能控制的疾病的患者,包括:

    (1)血压控制不理想的患者;

    (2)患有I级(纽约心脏病协会(NYHA)分级)以上心功能不全;首次给药前12个月内发生过不稳定型心绞痛、心肌梗死、冠脉支架植入;需要治疗的心律失常、QTc≥450 ms(男)/QTc≥470 ms(女);

    (3)活动性或未能控制的严重感染; (4)HIV检测阳性;

    (5)活动性结核;

    (6)糖尿病控制不佳(空腹血糖(FBG)>10 mmol/L);

    (7)尿常规提示尿蛋白≥2+,且24小时尿蛋白定量>1.0 g者;

    (8)肝硬化失代偿期、活动性肝炎*。

  15、首次给药前2周内接受过具有抗肿瘤适应症的中药。

  16、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针对软组织肉瘤的手术治疗。

  17、首次给药前4周内参加过其他临床试验。

  18、门静脉高压者胃镜检查证实有红色征,或首次给药前6个月内发生消化道出血。

  19、研究者判定的受试者不适宜参加本研究的其它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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