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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生堂GST-HG141临床试验,GST-HG141片治疗经乙肝抗病毒药物治疗的低病毒血症慢性乙型肝炎(CHB)的Ⅱ期临床试验

  广生堂GST-HG141临床试验,GST-HG141片治疗经乙肝抗病毒药物治疗的低病毒血症慢性乙型肝炎(CHB)的Ⅱ期临床试验

  GST-HG141临床试验

  试验目的

  在经过治疗的低病毒血症CHB患者中,评估不同剂量GST-HG141治疗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试验设计

  试验分类:安全性和有效性

  试验分期:II期

  设计类型:平行分组

  随机化:随机化

  盲法:双盲

  试验范围:国内试验

  受试者信息

  年龄:18岁(最小年龄)至70岁(最大年龄)

  性别:男+女

  健康受试者:无

  出入排标准

  入选标准

  1、年龄为18-70岁(包括边界值)的男性或女性;

  2、男性体重≥50kg,女性体重≥45kg,身体质量指数(BMI)在18-?35kg/m2范围内(包括边界值);

  3、已持续服用核苷类似物(恩替卡韦[ETV]、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TDF]或丙酚替诺福韦[TAF])1~3年,并且筛选时正在接受治疗且研究期间同意接受本研究提供的治疗方案;

  4、高敏PCR法可检测到血清HBVDNA,且20IU/mL;

  5、筛选时,ALT≤5×ULN且肝硬度检测(LSM)符合如下要求:

    ①ALT≤2×ULN者,LSM<10.6kPa;或

    ②2×ULN<ALT≤5×ULN者,LSM<12.4KPA。< p>

  6、女性伴侣具有生育能力的男性受试者或育龄女性受试者愿意自筛选至出组后28天内自愿采取有效避孕措施(参见附录1);

  7、试验前签署知情同意书,并能够按照试验方案要求完成研究。

  排除标准

  1、既往有过敏史,或研究者怀疑其对研究药物活性成分或其辅料过敏者;

  2、筛选前28天内合并使用过细胞色素P450酶3A4同工酶(CYP3A4)的抑制剂、诱导剂或底物(参见附录2);

  3、筛选前6个月内系统使用过免疫抑制剂、免疫调节剂(除外干扰素)及细胞毒性药物者;或筛选前1个月内接种减毒活疫苗的受试者;

  4、筛选前2周内发生急性感染且需要使用静脉抗生素治疗,或目前存在感染且需接受抗感染治疗;

  5、患有非HBV感染所致有临床意义的急慢性肝病,且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参与本研究;

  6、有肝硬化史(例如受试者曾进行过肝组织病理学检查,报告显示肝硬化,或者曾进行过内镜检查提示食管胃底静脉曲张);或当前确诊或可疑失代偿期肝硬化,包括但不限于:肝性脑病、肝肾综合征、食管胃底静脉曲张出血、脾脏肿大、腹水等;或有进展性肝纤维化证据;

  7、原发性肝癌;血清甲胎蛋白(AFP)大于50?/L(或50ng/mL)或影像学提示肝脏恶性占位可能者;合并其他恶性肿瘤或筛选前5年内存在其他恶性肿瘤史者(已经治愈的皮肤基底细胞或鳞状细胞癌、宫颈原位癌除外);

  8、研究者判断存在可能会影响口服药物吸收的胃肠道功能受损或胃肠道疾病,例如严重的胃肠道疾病(消化性溃疡、糜烂性或萎缩性胃炎),胃部分切除术,筛选时>2级的胃肠道症状(例如,恶心、呕吐或腹泻)等;

  9、合并循环、呼吸、泌尿、血液、代谢、免疫、精神、神经、肾脏等系统严重疾病,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参与本研究;

  10、筛选前3个月内有重大外伤或进行过大型手术者;或研究期间计划进行手术者;

  11、实验室检查:

    a)血小板计数<90×10^9/L;

    b)白细胞计数<3.0×10^9/L;

    c)中性粒细胞绝对值<1.3×10^9/L;

    d)血清总胆红素>2×ULN;

    e)白蛋白<30g/L;

    f)肌酐清除率≤60mL/min(应用CKD-EPI公式计算,参见附录3);

    g)凝血酶原时间国际标准化比值(INR)>1.5;

  12、丙肝抗体阳性、艾滋病抗原/抗体阳性、梅毒螺旋体抗体阳性且加测快速血浆反应素试验(RPR)阳性者;

  13、筛选前3个月内献血或失血≥400mL,或接受过输血;或筛选前1个月内献血或失血≥200mL。

  14、筛选前3年内有持续酒精滥用史(每周饮酒量>14个酒精单位,1瓶350ml的啤酒、120ml葡萄酒或30ml酒精度40%的烈酒为1个酒精单位);

  15、有药物依赖或药物滥用史;

  16、筛选前3个月内参与其他研究性药物或医疗器械的临床试验、并服用了试验药物或使用了医疗器械者;

  17、哺乳期女性或妊娠试验阳性者;

  18、研究者认为具有其他不适宜参加本试验因素的受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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