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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诚医药ICP-192临床试验,评价ICP-192片治疗既往治疗失败的FGFR2融合/重排的不可切除或转移性肝内胆管癌疗效和安全性的单臂、开放性、多中心II期临床试验

  天诚医药ICP-192临床试验,评价ICP-192片治疗既往治疗失败的FGFR2融合/重排的不可切除或转移性肝内胆管癌疗效和安全性的单臂、开放性、多中心II期临床试验

  ICP-192临床试验(FGFR2融合/重排的不可切除或转移性肝内胆管癌)

  试验目的

  评价ICP-192片在既往治疗失败的FGFR2融合/重排的不可切除或转移性肝内胆管癌受试者中的客观缓解率(ORR)。

  试验设计

  试验分类:安全性和有效性

  试验分期:II期

  设计类型:单臂试验

  随机化:非随机化

  盲法:开放

  试验范围:国内试验

  受试者信息

  年龄:18岁(最小年龄)至无上限(最大年龄)

  性别:男+女

  健康受试者:无

  出入排标准

  入选标准

  1、自愿入组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2、年龄≥18周岁,性别不限。

  3、ECOG体力评分为0-1分。

  4、预计生存期3个月以上。

  5、组织或细胞病理学证实的肝内胆管癌,且不可切除、复发或转移性(AJCC2017年第8版TNM分期IV期)肿瘤经至少一线系统化疗后疾病进展,新辅助/辅助化疗后6个月内进展/复发可以入选。

  6、中心实验室检测存在FGFR2基因融合/重排。

  7、根据RECISTV1.1标准,筛选期至少有一个可测量病灶作为靶病灶。

  8、器官功能水平必须符合方案要求。

  9、避孕。

  排除标准

  1、存在需要治疗的其他恶性肿瘤。

  2、既往接受过选择性FGFR抑制剂。

  3、既往在方案规定的时间内接受过抗肿瘤治疗。

  4、已知有症状的中枢神经系统转移。

  5、既往抗肿瘤治疗的毒性尚未恢复,首次研究药物给药时存在≥2级的不良事件(CTCAEV5.0评价标准判断)。

  6、目前患有无法控制的心脑血管疾病或有既往病史。

  7、根据研究者判断,有任何不稳定或不能控制的系统性疾病。

  8、目前有活动性出血。

  9、有活动性感染的伤口。

  10、在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4周内进行了大型外科手术,或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2周内进行了小型外科手术。

  11、可能增加眼部毒性风险的任何角膜或视网膜异常。

  12、既往有广泛组织钙化史和/或当前存在广泛组织钙化证据。

  13、临床上严重的胃肠道功能异常。

  14、活动期HBV感染、活动期HCV感染、HIV感染。

  15、女性受试者处于妊娠期或哺乳期。

  16、末次使用强效CYP3A抑制剂或CYP3A诱导剂距离首次试验用药时间不足5个半衰期,或者计划参与本研究期间同时服用强效CYP3A抑制作用或诱导作用的药物或食物。

  17、已知对研究药物辅料过敏。

  18、研究者认为其他不适合参加本研究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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