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百泰/精益泰翔JY09临床试验,Exendin-4Fc融合蛋白(JY09)注射液治疗二甲双胍治疗后血糖控制不佳成人2型糖尿病多中心、随机、开放、度拉糖肽阳性对照的III期临床研究
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
在二甲双胍治疗后血糖控制不佳的成人2型糖尿病受试者中评价JY09注射液相对于度拉糖肽注射液治疗26周的疗效差异。
次要目的
1、评价JY09注射液相对于度拉糖肽注射液治疗成人2型糖尿病受试者54周的疗效差异;
2、评价JY09注射液相对于度拉糖肽注射液治疗成人2型糖尿病受试者54周的安全性差异;
3、评价JY09注射液在成人2型糖尿病受试者中的群体药代动力学及暴露-反应关系;
4、评价JY09注射液在成人2型糖尿病受试者中的免疫原性。
试验设计
试验分类:安全性和有效性
试验分期:III期
设计类型:平行分组
随机化:随机化
盲法:开放
试验范围:国内试验
受试者信息
年龄:18岁(最小年龄)至75岁(最大年龄)
性别:男+女
健康受试者:无
出入排标准
入选标准
1、签署知情同意书时年龄≥18周岁且≤75周岁的男性或女性受试者。
2、符合WHO1999年颁布的2型糖尿病诊断标准,及WHO对采用糖化血红蛋白(HbA1c)诊断的建议(2011年)补充诊断标准,确诊T2DM≥12周者。
3、筛选前的8周内在饮食和运动干预的基础上接受稳定剂量的二甲双胍单药治疗且二甲双胍剂量≥1500mg/天或为最大耐受剂量(<1500mg/天但≥1000mg/天)。
4、筛选时HbA1c≥7.5%且≤11.0%(本地实验室),且随机前(V3)HbA1c≥7.0%且≤10.5%(中心实验室)。
5、筛选时FPG≤13.9mmol/L(本地实验室),且随机前(V3)FPG≤13.9mmol/L(中心实验室)。
6、筛选时及随机前(V4)体重指数(BMI)≥18.5kg/m2且≤35.0kg/m2。
7、能够理解并且愿意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ICF)并遵守研究方案。
排除标准
1、被诊断为1型糖尿病或其他类型糖尿病者。
2、筛选前8周内或随机前(V4)使用过除二甲双胍以外的其他降糖药,或使用过可能影响血糖代谢的药物,如全身性糖皮质激素(吸入用或局部外用除外)、生长激素等者。
3、筛选前3个月内使用过葡萄糖依赖性促胰岛素多肽(GIP)和/或胰高血糖素样肽-1(GLP-1)受体激动剂(包括单靶点、多靶点激动剂及含胰岛素的GLP-1复方制剂)者。
4、筛选前6个月内连续使用胰岛素的时间超过14天。
5、筛选前6个月内或随机前(V4)出现糖尿病急性并发症,如糖尿病酮症酸中毒或高血糖高渗状态。
6、筛选前6个月内有严重的糖尿病慢性并发症(如增殖期糖尿病视网膜病变、严重的糖尿病神经病变、糖尿病足等),研究者评估不适宜参加本临床研究。
7、筛选前6个月内曾经发生2次或2次以上严重低血糖或筛选时至随机前(V4)发生严重低血糖。
8、筛选前1个月内或随机前(V4)发生过可能会影响血糖控制的严重外伤或严重感染者,以及目前具有复杂性或难治性泌尿系或生殖系感染者。
9、筛选时或随机前(V4)患有任何可能引起溶血或红细胞不稳定而影响HbA1c水平测定的疾病,如溶血性贫血等。
10、筛选时甲状腺功能检查异常且需药物治疗者,或正在使用甲状腺相关药物治疗的受试者筛选时甲状腺功能仍未得到良好控制者。
11、既往有甲状腺髓样癌(MTC)或2型多发性内分泌腺瘤病(MEN2)的病史或家族史(家族史指有血缘关系的一级亲属)者。
12、既往急/慢性胰腺炎病史、有症状的胆囊病史、胰腺损伤史等有可能导致胰腺炎高风险因素,经研究者评估不适宜参加本临床研究。
13、筛选前3个月内或随机前(V4)使用过控制体重的药物或体重变化幅度≥5%者{体重变化幅度计算公式:【(空腹体重最高值-空腹体重最低值)/空腹体重最高值】×100%}。
14、筛选前6个月内或随机前(V4)发生以下任何心脏疾病:
1)失代偿性心功能不全(纽约心脏病协会心功能分级NYHA为III级或IV级);
2)急性心肌梗死、不稳定型心绞痛、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或冠脉支架植入;严重的心律失常(如II度或III度房室传导阻滞、长QT综合征或QTcF>480ms)或需要治疗的心律失常,并经研究者评估不适宜参加本临床研究。
15、筛选前6个月内或随机前(V4)发生出血性脑卒中或缺血性脑卒中疾病,并经研究者评估不适宜参加本临床研究。
16、筛选前6个月内或随机前(V4)发生过严重胃肠疾病(如活动性溃疡、胃轻瘫、幽门梗阻、炎症性肠病等)或接受过胃肠道手术或因慢性胃肠疾病长期使用对胃肠蠕动有直接影响的药物者,经研究者评估不适宜参加本临床研究。
17、筛选前5年内或随机前(V4)有任何类型治疗或未经治疗的恶性肿瘤者(无论治愈与否)。
18、既往有精神疾病病史。
19、筛选时或随机前检查结果有以下任何异常者:
1)血压:休息≥5分钟后,坐位收缩压≥160mmHg和/或舒张压≥100mmHg;筛选时或随机时(V4)血压仍不能有效控制者(血压不能有效控制指坐位收缩压≥160mmHg和/或舒张压≥100mmHg);
2)肝功能: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或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2.5×ULN;
3)肾功能:估算肾小球滤过率eGFR<45mL/min/1.73m2或尿常规中尿蛋白定性≥(++);
4)胰腺功能:血清淀粉酶或脂肪酶>3×ULN;
5)总胆红素>1.5×ULN;
6)降钙素≥50pg/mL;
7)血红蛋白<110g/L;
8)空腹甘油三酯≥5.7mmol/L。
20、筛选时血清学检查有以下任何异常者:
1)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体或梅毒螺旋体特异性抗体阳性;
2)丙型肝炎抗体阳性;
3)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HBsAg)阳性且乙肝病毒载量(HBV-DNA)高于实验室检测下限值(仅当HBsAg为阳性时,加测HBV-DNA)。
21、筛选前6个月内有药物滥用史或嗜酒史[平均每周饮酒>14单位(饮酒1单位相当于葡萄酒150mL或啤酒350mL或烈酒50mL]。
22、筛选前3个月内或随机前(V4)有献血或大量失血(>400mL)或接受过输血。
23、筛选前3个月内或随机前(V4)受试者参加过任何药物、疫苗或医疗器械临床研究(筛选失败者除外、非干预性医疗器械临床研究除外)。
24、研究者认为可能对试验药物中成分或同类药过敏的的受试者。
25、妊娠、哺乳女性及近期或末次给药后3个月内有生育意愿的受试者。
26、研究者判断受试者具有不适宜参加本临床研究的其他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