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瑞思药业TRS005临床试验,评价TRS005单次及多次用药治疗复发或难治的CD20阳性B细胞非霍奇金淋巴瘤安全性、耐受性、药代动力学特征及探索初步有效性的I期临床试验
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
评价TRS005在复发或难治的CD20阳性B细胞非霍奇金淋巴瘤患者中单次及多次给药的安全性和耐受性,为Ⅱ期临床试验推荐使用剂量(RP2D)。
次要目的
(1)评价TRS005单次及多次给药的药代动力学特征数据;
(2)初步评价TRS005在复发或难治的CD20阳性B细胞非霍奇金淋巴瘤患者中的临床疗效;
(3)评价TRS005在复发或难治的CD20阳性B细胞非霍奇金淋巴瘤患者中的免疫原性。
试验设计
试验分类:其他其他说明:安全性/有效性/药代动力学;生物样本检测单位:军科正源(北京)药物研究有限责任公司,中国
北京试验分期:I期
设计类型:单臂试验
随机化:非随机化
盲法:开放
试验范围:国内试验
受试者信息
年龄:18岁(最小年龄)至70岁(最大年龄)
性别:男+女
健康受试者:无
出入排标准
入选标准
1、经组织学病理学确诊为CD20阳性B细胞非霍奇金淋巴瘤
2、接受至少2个标准治疗方案后的复发或难治(难治的定义:两个周期未达到PR或4个周期未达到CR)的患者
3、至少具有1个可测量的肿瘤病灶,其最长横径≥1.5cm
4、既往接受过抗肿瘤治疗(如放疗、化疗、激素治疗、生物疗法、免疫治疗)距离本研究首次给药间隔至少28天
5、既往抗肿瘤治疗的毒性已恢复至NCI-CTCAEv5.0定义的≤1级(除外脱发)
6、实验室检查结果必须符合以下要求(进行实验室检查的前7天内不允许给予任何血液成分、短效细胞生长因子、白蛋白等药物;前14天内不允许给予长效细胞生长因子。
7、年龄大于18周岁(含),性别不限
8、ECOG评分0-1分
9、预期生存期≥3个月
10、育龄期女性和男性患者及其配偶愿意在整个研究期间进行充分避孕,且育龄期女性患者在首次给药前7天内血清妊娠测试必须呈阴性
11、患者自愿同意参加研究并签署书面知情同意
排除标准
1、筛选时外周血中利妥昔单抗ADA阳性者
2、筛选时外周血利妥昔单抗残存浓度>24ug/mL者
3、明确的药物过敏史,异种蛋白、生物制剂或试验药物的成分过敏史
4、乙肝或丙肝活动期(HBsAg阳性和/或HBcAb阳性且HBVDNA≥10^4拷贝数或者≥4000IU/ml;HCV抗体阳性)或人免疫缺陷病毒(HIV)抗体阳性
5、中枢神经系统肿瘤浸润性疾病
6、伴有外周或中枢神经系统疾病
7、经研究者评估,药物治疗无法控制的糖尿病
8、近5年内患有其它恶性肿瘤的患者
9、伴有活动性自身免疫性疾病(例如系统性红斑狼疮、类风湿关节炎、多发性硬化症、干燥综合征、自身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症等)
10、伴有如下严重心血管疾病:
a)筛选期近6个月内心肌梗塞;
b)筛选期近3个月不稳定心绞痛;
c)心功能不全(心功能分级≥NYHA标准Ⅱ级);
d)严重的心律失常(如,持续性室性心动过速,心室纤颤);
e)QTc间期延长(男性>450毫秒,女性>470毫秒);
f)二度或三度心脏传导阻滞;
g)药物控制不佳的高血压(收缩压>160mmHg或舒张压>100mmHg)
11、伴有其他严重疾病,严重活动性感染,如肺炎、活动性肺结核、间质性肺疾病等
12、首次给药前1周内接受过造血生长因子治疗,包括集落刺激因子,白细胞介素或输血治疗
13、首次给药前1月内使用类固醇激素用量(强的松相当量)大于20mg/天,连续使用超过14天或免疫抑制剂治疗
14、首次给药前1月内曾接种各种疫苗
15、首次给药前1月内接受过重大手术(诊断性活检除外)
16、首次给药前3个月内接受过自体干细胞移植者
17、既往接受过异体干细胞移植者
18、既往单抗治疗发生III级以上输注反应者
19、首次给药前1月内参加其他药物或医疗器械的临床试验
20、既往使用CAR-T治疗的患者
21、研究者评估由于其他原因不适合参加本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