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比曼生物/西比曼生物C-CAR088临床试验,CBM.BCMA嵌合抗原受体T细胞注射液(C-CAR088)治疗复发或难治性多发性骨髓瘤的Ib/II期临床试验
试验目的
Ib期试验目的
1、评价C-CAR088治疗复发或难治性多发性骨髓瘤的安全性和耐受性,确认RP2D;
2、并评价有效性、药代动力学/药效动力学特征及免疫原性。
II期试验目的
1、评价C-CAR088治疗复发或难治性多发性骨髓瘤的有效性;
2、并评价安全性、PK/PD特征及免疫原性。
试验设计
试验分类:安全性和有效性
试验分期:其它 其他说明:Ib期/II期,说明:本研究首先开展Ib期研究,然后依据研究结果与CDE沟通后,选定剂量组进行II期研究
设计类型:单臂试验
随机化:非随机化
盲法:开放
试验范围:国内试验
受试者信息
年龄:18岁(最小年龄)至无上限(最大年龄)
性别:男+女
健康受试者:无
出入排标准
入选标准
1、年龄≥18周岁,性别不限;
2、受试者自愿参加研究,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签署知情同意书(ICF);
3、根据IMWG 2014诊断标准,明确诊断为多发性骨髓瘤;
4、筛选时为复发或难治多发性骨髓瘤;
5、接受过至少3线抗多发性骨髓瘤治疗(至少包含一种蛋白酶体抑制剂和一种免疫调节剂),并在最近一次抗骨髓瘤治疗期间或之后12个月内出现有检查资料证明的疾病进展;
●连续给予的诱导化疗、干细胞移植和维持治疗,如果治疗中间未出现疾病进展,视为1线治疗
●每线治疗需至少1个完整治疗周期,除非对治疗方案的最佳缓解状况记录为PD
6、受试者有一个或多个可测量的多发性骨髓瘤病灶,包括以下任一条:
●血清M蛋白大于或等于0.5g/dL(5g/L)
●尿M蛋白大于或等于200mg/24h
●血清游离轻链(sFLC)检测:κ/λ FLC比值异常且受累sFLC≥100mg/L
7、受试者必须有适当的器官功能,符合下列所有检查结果:
●血清总胆红素(TBIL)≤1.5倍正常值上限(ULN)
●血清谷丙转氨酶(ALT)和谷草转氨酶(AST)≤2.5×ULN
●肌酐清除率(CrCl)(Cockcroft-Gault公式)≥40ml/min
●凝血酶原时间(PT)≤1.5×ULN、部分凝血酶原时间(APTT)<1.5×ULN、国际标准化比值(INR)<1.5×ULN
●血红蛋白(Hb)≥60g/L
●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ANC)≥1.0×10^9/L(筛选期实验室检查前7天内未接受过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G-CSF]等生长因子)
●淋巴细胞绝对计数(ALC)≥0.3×10^9/L
●血小板(PLT)≥50×10^9/L(筛选期实验室检查前7天内未接受血小板输注)
●左室射血分数(LVEF)≥45%
●血氧饱和度(SpO2)≥92%
8、ECOG评分为0-1分;
9、预计生存期≥12周;
10、育龄期女性受试者的妊娠试验需为阴性,且不在哺乳期内;育龄期女性或男性受试者在细胞输注后24个月内均需采取高效的工具或药物避孕措施。
排除标准
1、对细胞产品中任何一种成分有过敏史;
2、严重心脏疾病,包括但不限于:
●签署ICF前6个月内有心肌梗死、心脏血管成形术或支架植入术
●不稳定型心绞痛
●严重心律失常
●严重非缺血性心肌病病史
●充血性心力衰竭(纽约心脏学会[NYHA] III级或IV级)
3、有异基因造血干细胞移植病史,或在白细胞采集前12周内接受过自体造血干细胞移植(ASCT);
4、有中枢神经系统(CNS)受累或有CNS受累症状(包括颅神经病变和大范围病变或脊髓压迫);
5、签署ICF前6个月内发生脑卒中或惊厥发作;
6、浆细胞白血病;
7、有自身免疫性疾病、免疫缺陷或其它需要免疫抑制剂治疗的疾病;
8、签署ICF前5年内,患有多发性骨髓瘤以外的恶性肿瘤,除了充分治疗的宫颈原位癌、基底细胞或鳞状上皮细胞皮肤癌、根治术后的局部前列腺癌、根治术后的乳腺导管原位癌;
9、存在未控制的活动性感染;
10、经研究者判断不稳定的系统性疾病:包括但不限于需要药物治疗的严重肝脏、肾脏或代谢性疾病;
11、存在以下任一情况:
●乙肝表面抗原(HBsAg)阳性
●乙肝核心抗体(HBcAb)阳性且外周血乙型肝炎病毒(HBV)DNA检测值高于检测下限
●丙型肝炎病毒(HCV)抗体阳性且外周HCV RNA阳性
●人体免疫缺陷病毒(HIV)抗体阳性
●梅毒抗原或抗体阳性
12、白细胞采集前1周内,应用超过5mg/d的强的松(或等量的其他皮质类固醇激素);
13、使用过任何CAR-T细胞产品或其他遗传修饰的T细胞疗法;
14、接受过BCMA靶向治疗;
15、签署ICF前4周内,有活疫苗接种史;
16、有酗酒、吸毒或精神疾病史;
17、在白细胞采集前,接受过以下任一抗多发性骨髓瘤治疗:
●21天内接受过单克隆抗体治疗
●14天内或5个半衰期内(以更短时间为准)接受过靶向治疗、表观遗传治疗,或试验性药物治疗
●14天内接受细胞毒性或蛋白酶体抑制剂治疗或放疗
●7天内接受免疫调节剂
18、其它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参加本项研究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