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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和药物HH2853临床试验,评价口服选择性EZH1/2抑制剂HH2853片治疗复发/难治性外周T细胞淋巴瘤中有效性和安全性的Ib/II期临床试验

  海和药物HH2853临床试验,评价口服选择性EZH1/2抑制剂HH2853片治疗复发/难治性外周T细胞淋巴瘤中有效性和安全性的Ib/II期临床试验

  HH2853临床试验

  试验目的

  Ib期主要目的

  确定HH2853在PTCL的RP2D。

  Ib期次要目的

  1.评价HH2853治疗R/RPTCL患者的初步疗效;

  2.评估HH2853的药代动力学特征。

  Ib期探索性目的

  1.探索HH2853的治疗应答相关的生物标记物;

  2.探索HH2853暴露量与安全性、有效性、药效动力学参数之间的相关性。

  II期主要目的

  1.评价HH2853治疗既往至少接受过1线系统性治疗的R/RPTCL患者的疗效。

  II期次要目的

  1.评价HH2853的治疗既往至少接受过1线系统性治疗的R/RPTCL患者的其他疗效指标;

  2.评价HH2853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3.评估HH2853的群体药代动力学特征。

  II期探索性目的

  1.探索HH2853的治疗应答相关的生物标记物;

  2.探索HH2853暴露量与安全性、有效性、药效动力学参数之间的相关性。

  试验设计

  试验分类:安全性和有效性

  试验分期:其它其他说明:Ib/II期

  设计类型:单臂试验

  随机化:非随机化

  盲法:开放

  试验范围:国际多中心试验

  受试者信息

  年龄:18岁(最小年龄)至无上限(最大年龄)

  性别:男+女

  健康受试者:无

  出入排标准

  入选标准

  1、能够理解并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ICF)。

  2、年龄≥18岁的男性或女性患者。

  3、肿瘤类型标准:

    Ib期剂量爬坡阶段:

      1)所有入组患者均需为经临床病理证实的NHL,既往至少接受过1线系统性治疗(≤5线)后疾病复发(Relapse)或难治(Refractory)、和/或不能耐受治疗、和/或目前无法使用有效的标准治疗。

    Ib剂量扩展期及II期:

      1)所有入组患者均需为经临床病理证实的PTCL;

      2)所有入组患者既往接受过1线系统性治疗(≤3线)后疾病复发(Relapse)或难(Refractory)、和/或不能耐受治疗、和/或目前无法使用有效的标准治疗。

  4、所有患者需具有2014版Lugano评效标准定义的可测量病灶(接受过放疗的病灶在放疗后如果有明显的疾病进展证据,则可作为靶病灶):可测量淋巴结需长径>1.5cm;可测量结外病灶需长径>1.0cm。

  5、既往接受过放疗的患者可以入组;单独放疗将不被视为系统的全身治疗方案。

  6、患者必须提供有效且合格的组织样本,用于中心实验室进行临床病理诊断,组织样本获取时间应为在C1D1首次服药前。

  7、美国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体能状态评分为0-1分。

  8、开始HH2853治疗前预期寿命≥3个月。

  9、具有足够的骨髓、肝肾器官功能且筛选血液学评估前7天内未接受过细胞生长因子及14天内未接受过血小板、红细胞、全血输注。

  10、既往抗肿瘤治疗与HH2853首次给药之间的时间如下:

    ●细胞毒化疗-至少21天(亚硝基脲-至少6周);

    ●无细胞毒性化疗(如小分子抑制剂)-至少14天;

    ●单克隆抗体或抗体-药物结合物-至少28天;

    ●CAR-T(嵌合抗原受体T细胞)治疗-至少28天;

    ●放射治疗:局部放疗后至少14天;

    ●放射免疫治疗后至少6周;

    ●50%盆腔区域或全身照射至少12周;

    ●大剂量化疗联合自体造血干细胞移植-至少60天;

    ●大剂量化疗联合同种异基因造血干细胞移植-至少90天(如果存在移植物抗宿主病【GVHD】,必须<2级且未使用禁用药物)。

  排除标准

  1、既往接受过EZH2或EZH1/2抑制剂的治疗。

  2、中枢神经系统侵犯。

  3、任何骨髓恶性肿瘤既往史,包括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myelodysplasticsyndromes,MDS)等。

  4、既往或目前合并其他原发恶性肿瘤。

  5、首次用药前1周内使用已知为强效CYP3A4诱导剂/抑制剂的药物。

  6、首次服药前2周内接受过灭活疫苗和减毒活疫苗。

  7、入组时,任何既往治疗相关(如,化疗、免疫治疗、放疗等)临床显著毒性尚未消退至≤CTCAE5.01级,或既往治疗相关毒性不稳定且具有临床意义,除外脱发和CTCAE2级的外周神经毒性。

  8、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4周内接受过大手术或显著创伤性损伤。

  9、无法口服药物,或吸收不良综合征或任何其他可能损害HH2853生物利用度的不受控制的胃肠道疾病(例如恶心、腹泻或呕吐等)。

  10、有临床意义的心血管系统疾病。

  11、已知HIV感染且在过去12个月内有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AIDS)病史;活动性乙型肝炎和丙型肝炎。

  12、开始HH2853治疗前3个月内发生过静脉血栓形成或肺栓塞。

  13、存在任何不稳定或可能影响其安全性或研究依从性的任何疾病或医学状态,包括但不限于其他免疫缺陷疾病、实体器官移植、精神类药物滥用、酗酒或吸毒史等。

  14、研究者认为,可能影响研究结果的严重的、无法控制的伴随疾病,包括但不限于严重感染、糖尿病、心脑血管疾病或肺部疾病等。

  15、已知对HH2853的任何成分过敏。

  16、具有任何活动性间质性肺疾病(Interstitiallungdisease,ILD)、药物诱导的ILD,需要或接受类固醇治疗的放射性肺炎。

  17、存在无法通过引流或其他方法控制的第三间隙积液(如大量胸水和腹水)。

  18、妊娠期或哺乳期女性。

  19、有生育能力的男性或有怀孕可能性的女性,不接受在试验过程中直至治疗结束后6个月内使用高度有效的避孕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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